四类金融资产分类
1.第一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处置时,须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到“投资收益”科目;
2.第二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第三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第四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但在终止确认时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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