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中: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是比较特殊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这里:(材料成本+加工费)不含消费税的,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要先换算成含消费税价,即: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然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中华会计考试网-中华会计网校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中: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是比较特殊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这里:(材料成本+加工费)不含消费税的,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要先换算成含消费税价,即: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然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上一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公式及含义
下一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