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定期或定额减免税项目有哪些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 免税 |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
| 减半 |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
2.三免三减半优惠项目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 | “三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
|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 “三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提示:受让方在剩余年限可享受。 |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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