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处理
一、应采用月末预提方式
一般有两种情况:利息按期(不包括按月)支付或利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金额较大,账务处理如下:
①月末预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②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可以不采用预提方式
1、利息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利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金额不大
到期归还本息时: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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