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两处工资薪金的都需要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吗
问:取得两处工资薪金的都需要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吗?
答:不一定,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则需要汇算清缴,如果达不到6万,则汇算清缴也不需要。
附: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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